诚信建设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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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信用素养和业务能力,让信用服务更优、效率更高、群众更满意,近日,德惠市政数局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人员信用专题培训。此次培训围绕信用修复、专用信用报告等内容展开。培训中,授课人员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实操演示等方式,详细讲解了工作人员在窗口服务中如何引导群众履行信用承诺、如何查询信用报告和进行信用修复。培训过程中,参训人员积极参与互动交流,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信用相关疑问进行提问,授课人员逐一解答,现场学习氛围浓厚。通过此次培训,工作人员对信用建设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了更多实用的操作技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下一步,德惠市政数局将持续开展此类培训,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队伍的专业素养,助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2025-08-26 -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信用服务水平,近日,德惠市政数局组织工作人员以模拟办事群众的身份,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信用服务专项体验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全面检验信用服务窗口的实际运行情况。在模拟办事过程中,工作人员围绕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修复申请、专用信用报告等高频信用服务事项,详细体验了咨询、材料提交、办理流程等各个环节。重点关注窗口工作人员对信用政策的熟悉程度、业务办理的熟练性、服务态度以及办事效率等方面。从体验情况来看,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能够热情接待,对高频信用服务事项掌握准确。下一步,德惠市政数局将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信用政策培训,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模拟办事等检查活动,持续提升信用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用服务,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2025-08-26 -
为深化辖区企业对诚信建设的认知,引导企业规范信用行为,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良好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近日,德惠市大青咀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信用进企业”宣传活动。活动中,德惠市大青咀镇工作人员走访了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诚信经营、信用修复、A级纳税等信用知识。在走访超市等普通商户时,要求商户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走访药品销售单位时,强调诚信经营,保障百姓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走访金融机构时,强调可在拓展各类信用产品宣传上开展活动,但不得虚假宣传。同时,要求企业探索诚信宣传的新形式,助力营造“诚信受益”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德惠市大青咀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诚信宣传活动的内涵与形式,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和丰富的活动内容,全面提升辖区内的诚信文化氛围,推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断提升自身的诚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2025-08-26 -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务环境,近日,德惠市万宝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信用进机关”活动。在学习活动中,镇领导领学并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等文件精神,强调了信用体系建设对乡镇政府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使干部职工更加清晰地了解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标准、公共信用信息的涵盖范围以及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同时,活动还分享了多个诚信案例,既有正面的诚信典范,也有反面的失信教训,旨在让干部职工从案例中汲取经验,深刻认识到诚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通过集中学习,镇政府干部职工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和知识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显著提升,在工作中更加注重恪守诚信原则,规范自身行为。德惠市万宝镇已将信用知识学习纳入镇政府的常态化学习内容,并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最新的信用政策和知识,持续提升干部职工的信用素养。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2025-08-25 -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明确工作方向与要求,为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近日,德惠市郭家镇人民政府组织了信用专题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主要围绕多项重要文件与内容展开深入学习,包含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同时还涉及信用修复知识与诚信案例等。通过学习,参会人员清晰掌握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与重点任务。下一步,德惠市郭家镇将持续推进信用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信用宣传活动,不断总结过往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实践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诚实守信氛围。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2025-08-25 -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诚信意识,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德惠市万宝镇人民政府开展了“推进信用建设,筑牢诚信根基”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在镇政府门口及人流量较大的集市设立了宣传咨询点,发放了内容简洁明了的信用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这些宣传资料涵盖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概念、信用记录的作用、失信的危害以及诚信建设的相关政策,使群众能够快速了解信用知识。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关于信用记录、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疑问。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告知群众如何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良好的信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群众对信用记录的重要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了解了更多关于信用的知识,增强了维护自身信用记录的意识。下一步,德惠市万宝镇将以重要节日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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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发改电[2018]523号)文件要求,配合德惠市落实“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相关通知要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绿盾(德惠)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之百企亮信用”主题宣传活动。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www.11315.com)为企业建立涵盖政府监管信息、行业协会信息、法院信息、知识产权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履约评价信息的企业电子信用档案并通过二维码的形式展示给公众,便于查询了解企业综合信用状况,也为守信企业展示自身信用形象提供平台,为其进一步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增添动力,同时鼓励辖区其他企业主动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助力“信用德惠”建设。信用网址:?15168838.11315.com信用网址:?14513213.11315.com信用网址:?12975831.11315.com
专栏 企业亮信用2022-01-05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发改电[2018]523号)文件要求,配合我市落实“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相关通知要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绿盾(德惠)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之百企亮信用”主题宣传活动。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www.11315.com)为企业建立涵盖政府监管信息、行业协会信息、法院信息、知识产权信息、金融信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履约评价信息的企业电子信用档案并通过二维码的形式展示给公众,便于查询了解企业综合信用状况,也为守信企业展示自身信用形象提供平台,为其进一步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增添动力,同时鼓励辖区其他企业主动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助力“信用德惠”建设。
专栏 企业亮信用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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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刷单炒信”案件,涉案五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刷单获利全部上缴。法院提醒,“刷单炒信”这种行为会对真正的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导,让消费者无法挑选到符合实际需求的商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电子商务诚实信用的社会准则,挤压诚信商家的生存空间,严重扰乱了网络交易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廖某建雇用周某荣、曾某洲、杨某雄、彭某4人,通过租赁“淘宝排单系统”,共同运营淘宝刷单业务。最终,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主动退赃的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廖某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院提醒,“刷单炒信”破坏网络交易正常经营秩序,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若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专栏 诚信大家谈2025-08-21 -
政策层面的密集部署,正推动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加速驶入“信用驱动”的新航道。近日,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建设推进信用贷款投放”。这一部署,标志着中国消费金融领域正经历从“抵押时代”向“信用时代”的历史性跨越。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在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征信机构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征信机构不仅建立了包含个人和企业的信贷记录、还款表现、公共记录等多维度信息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的决策提供支持,而且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了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此外,征信机构还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展开合作,共同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 以蚂蚁集团为例,其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芝麻信用是蚂蚁集团开放的商业信用能力,客观反映了个人的商业信用状况。目前,芝麻信用已在租赁、购物、商旅出行、本地生活等多个商业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帮助商户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 当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已经扩展至金融、交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信用平台建设也在有序推进,信用信息实现了互联互通。 但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李粉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目前,各信用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还存在三大壁垒:一是不同征信机构采用不同的征信模型和评级标准,导致数据内容、采集途径、采集方式以及数据分析和处理方式各有不同,使得征信机构之间的数据难以相互兼容和融合,影响了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使用效率。二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征信机构或拥有数据的企业不愿公开所有数据,形成“数据孤岛”“数据垄断”等问题。三是信用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数据共享存在隐私泄露和安全风险。同时,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也可能面临黑客攻击、数据篡改等安全威胁,这也成为了阻碍信用信息共享的重要因素。 以信用建设促进消费信贷投放 在我国消费金融行业从“抵押时代”迈向“信用时代”的过程中,信用建设成为了推进信贷投放的关键因素。在消费金融领域,消费信贷不仅有利于增强消费市场的活力,还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金融支持。 近年来,我国消费信贷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性贷款余额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加321亿元。 与此同时,在消费信贷市场,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也有待提高,这导致了部分群体的消费信贷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信贷产品也存在标准化和同质化的问题,难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此外,消费信贷服务成本高昂,风险管控也颇具挑战。 “对于信用记录空白的‘小白用户’,因其信用数据缺失,信用评估工作面临较大困难。此外,消费信贷市场的消费场景也难以判断,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信贷市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尹振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信用记录较少或无信用记录的“小白用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所长董超认为,征信机构应依托多维度信息,广泛采集小微商户的交易流水、支付数据和线上销售数据等,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科学刻画小微商户和普通消费者的画像,为其获得信用贷款创造有利条件。 李粉建议,下一步,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要协同合作,克服障碍,推动消费金融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信用贷款投放:一是加强信用数据整合共享。如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税务、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的分散数据进行一体化整合,支持征信机构依法依规深化对消费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精准识别各类商户、消费者信用状况。二是优化监管政策。根据消费金融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对于针对新市民等特定消费群体的金融产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监管优惠,以扩大金融供给。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控能力,优化信贷结构。 让信用转化为可融资的资产 “尽管消费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但目前金融供给的错配问题依然存在,消费者的需求也从‘有没有’发展到‘够不够用’‘好不好用’。”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消金”)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意见》提出,打造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专业化信用产品和服务。这意味着,金融机构要开发差异化、个性化的信用贷款产品,满足不同的消费场景。 以近期花呗推出的额度互动新功能“小红花”为例。用户在原有花呗额度基础上,如果需要更多额度,可以尝试提交证明材料,申请提额。其支持提交的材料超过1000种,包含职业类证书、学习技能类证书、学历奖项类证书、工作证明四大类。 上述蚂蚁消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下的年轻人,由于工作方式更多元化,许多工种新奇小众,传统风控手段难以“看清看准”。因此,蚂蚁消金采用最新的智能实时交互式风控系统,识别年轻人的能力,信任他们的能力。 同时,针对缺乏抵押品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多渠道收集信用信息数据,精确评估信用风险,以支持消费信贷的投放。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分析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企业收支、水电煤气税保等公共机构交易对手资金往来信息,能精准评估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还款能力,更全面地做好客户刻画,破除“唯抵押论”的壁垒,设计更合理的方案。同时,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和全流程管理,及时发现业务风险苗头,降低信用风险成本,提高信贷业务可持续性。 一家位于广东的服装企业因急需资金周转备货,向上述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申请了信用贷款。该支行通过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充分评估该服装企业的经营真实性、融资合理性和风险度,仅用两天时间便成功放款300万元。 “一方面,提升了贷款审批的效率,及时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在贷后管理方面,还能够按月查询客户的流水变动,大大减少了沟通成本,加强了银行的动态风险预警网络。”上述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负责人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信用转化为可融资资产的过程中,如何避免信用滥用成为了不可回避的议题。 李粉认为,从短期来看,应尽快健全数据共享隐私保护的制度框架,通过加强技术创新、统一数据标准,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沙盒监管、政策试点等积累风险可控经验,严惩数据滥用行为;从长远看,需强化消费者教育与权益保护,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公众监督的三位一体机制推进,构建既能激发消费金融活力,又能守护数据主权与公民隐私的现代化信用生态,最终实现数据安全与消费金融发展的动态平衡。
专栏 诚信大家谈2025-07-24 -
自2019年新《证券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判决近日生效,两位投资者告赢上市公司高管,拿到78.35万元赔款,引起市场关注。 案情并不复杂,但足够典型。某公司2021年6月公告称,两名高管将于6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亿元,结果一拖再拖,最终一股未买,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最终被上海金融法院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 承诺增持数亿元,到头来却一股未买,如此视公开承诺为儿戏、视法律法规为无物的行为过去并不鲜见。一些上市公司董监高热衷画饼,在股价低迷、市场预期不稳之际,信誓旦旦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拿出真金白银与投资者共进退。等到投资者信了、入场了,他却装聋作哑,上演一出增持无果的戏码,让公开承诺沦为空头支票。 承诺增持、分红、股份回购,传递的是看好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号,是进行市值管理的有效工具。把庄严承诺当成操纵股价的工具,败坏的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的形象,“狼来了”透支的更是市场整体信用,动摇市场健康发展根基。如果资本市场充斥着“讲故事”“画大饼”的公司,埋伏着各种套路和陷阱,那些真正用心经营、诚信守诺的公司也难免遭遇信任危机,分红、回购、增持等市值管理工具将会形同虚设,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难以有效发挥,最终将损害实体经济发展。 只有严惩“狼来了”,才能不辜负投资者的信任。此前,面对“忽悠式”增持,囿于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投资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这也间接导致此类行为屡禁不止。对此,新《证券法》新增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从法律层面明确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刚性,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 此次78.35万元的首赔,让新规从纸面走向了实操,为如何定性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如何判定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投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计算投资者可获赔金额等难题的处理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路径,打通了投资者索赔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忽悠者”看到法律的边界:任何试图以“忽悠式承诺”操纵市场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制度上已筑起反忽悠、防欺骗的高墙,上市公司需以此为戒,深刻认识到自身一言一行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休戚相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明确关键少数的责任与义务,有效约束其行为,做到不轻诺、诺必果。 对于“信息+信心”市的资本市场而言,诚信就像须臾不可离的空气,只有当每一次违规行为都被追责严惩,每一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力保护,每一家上市公司都重诺守信,一个风清气正、规范透明的资本市场才有望形成、才值得信任与期待。
专栏 诚信大家谈2025-07-10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了系统性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召开会议,要求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台阶。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积极部署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信用促进融资步入机制化轨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意识不断增强。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24年失信名单人数实现10年来首次下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健康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生产力水平越高、市场化程度越深,对社会信用的要求也越高。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环境是治理之基、发展之源。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行政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全社会信用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对于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众多任务中,将“深化政务信用建设”置于首位,彰显了“政府诚信是第一诚信”的价值理念。 广大经营主体既是信用主体,也是信用客体。应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为守信主体在公共服务中提供便利或优惠,支持金融机构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持续提升守信主体融资便利化水平;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信用修复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这些政策举措将推动更好发挥信用“经济身份证”作用,让信用真正“摸得着、看得见、用得到”,助力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近期,一系列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举措接力出台,打出“组合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布,清单内事项数量压减至106项,一大批行业准入限制得以放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通知,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快健全,将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进一步增强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底气和力量。(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金观平)??
专栏 诚信大家谈2025-06-25 -
近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在北京通过某订房平台以95元/晚预订了一家快捷公寓单人间,实际入住时却发现房间狭窄逼仄,面积不足5平方米,床铺紧贴墙面,两侧几无空隙。该帖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称之为“胶囊房”“杂物间改造版”。公寓方对此回应:“预定平台图片只是参考,已和平台沟通并退还房款了。”(4月25日?上游新闻) 商家的这一话术在生活中并非个例:不少餐饮行业宣传图里的红烧肉肉块饱满、色泽诱人,可实际送餐时肉块又小又少,颜色也大不相同;一些美妆产品宣传图上,模特使用后肌肤细腻、瑕疵全无,可消费者买到手使用后却根本没有宣传的神奇效果;一些服装网购宣传图上,模特身着的衣服看起来时尚合身、版式极佳,消费者收货后却发现衣服面料粗糙、版型走样……而消费者掉进这些陷阱后,往往会被商家一句“图片仅供参考”简单打发,最终只能无奈吃下这个哑巴亏。 一句“图片仅供参考”,能否成为商家规避责任、欺骗消费者的万能借口?答案是否定的。 现如今,线上预约已经成为人们获取服务必不可少的方式,平台的宣传图片,自然也成为人们进行消费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住宿行业为例,房源数量多、更新频繁,要想做到宣传图片与实际效果丝毫不差,难度很大。部分低价房型,商家以相对美观的图片吸引消费者,这也是一种常见的营销手段。 但是,“营销美化”与“信息欺诈”之间的边界不该被模糊。对宣传图片的“美化”并不意味着可以篡改商品的关键信息要素。根据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全面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参考”的底线,是不能让消费者在实际体验后陷入“认知颠覆”。当宣传图上展示的是“宽敞整洁的单人空间”,实际入住却是“床铺紧贴墙面,两侧几无空隙”的“胶囊房”,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本质上是商家利用消费者信息的不对称性制造的消费陷阱,“图片仅供参考”绝不是可以触犯法律的借口。 商家借“照骗”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危害巨大。对于消费者而言,基于商家的虚假宣传做出消费决策,不仅花费了冤枉钱,还会承受心理上的失落。若这种行为不能得到遏制,长此以往,还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诚信的商家因如实展示商品缺陷而流失客源,投机者却靠“图片欺诈”低成本揽客,最终会逐渐丧失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即便真正高性价比的商品,也会被消费者视为陷阱,造成行业口碑与经济效益的双输。 宣传图片可以“仅供参考”,但商家的诚信与良心绝不能“仅供参考”。“图片仅供参考”不能成为商家虚假宣传的挡箭牌。当滤镜美化逐渐取代“真实体验”,消费者的“参考图”沦为“照骗图”,毁掉的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信任与行业的长远未来。?
专栏 诚信大家谈2025-05-13 -
近日,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不少为企业办理信用资质等级证书的评价机构,有机构声称,“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无行政处罚记录,就能办AAA级信用证书”“一到两个工作日就能办好”,而实际上,这些证书均为“山寨证书”。此事引发网民对于当前企业信用评价市场的担忧。 企业信用资质等级证书是证明企业诚信度的“金字招牌”,直观展示企业的信用水平。在当前信用经济时代,其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刚需”工具。然而,有的机构却对其动起了歪心思,表示只要花钱就能办理不同领域、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信用证书,甚至自建证书查询网站,提供造假“一条龙”服务。这不仅破坏了诚信环境,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应该看到,一些机构敢于铤而走险售卖信用资质等级证书,正是基于信用评价市场的旺盛需求。在明知自身难以达标的前提下,为快速获取市场认可、减少成本,部分企业便通过购买假证书来为自己“镀金”,而这也正中一些机构渴望牟取暴利的下怀,一条畸形的“灰色产业链”就此应运而生。因此,必须出铁拳、亮利剑,坚决将其清出市场。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为,同时,要求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可以说,有关要求剑指“信用买卖”这一痛点,并提供了解决思路——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让“假证书”通过查询就可轻易识破,使其无“用武”之地。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治理“信用买卖”乱象,还需要多方发力。执法与司法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制造和买卖虚假信用评价证书的违法行为。网站平台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对平台中涉嫌违规的商家予以限流、封号等措施。企业也要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摒弃“走捷径”的侥幸心理。如此,方能遏制“信用买卖”的蔓延之势,促进市场经济、信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专栏 诚信大家谈2025-04-28